编者按:本文根据Youtube视频北美老劉Dr. Liu ResearchTIPS转录,略有字词修改。

辩证法的起源

为什么说辩证法是理性逻辑的一种原始的低级形态,而不是像有些人所吹嘘的那样,是理性逻辑的最高级形态?我们先从辩证法的起源说起。

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学者的辩论,最初是一种通过对话揭露对手的矛盾来取得论战胜利的语言艺术。辩证法这个词Dialetics就是由对话(Dialogue)这个词发展而来。

古希腊哲学苏格拉底是最早最有名的辩证法实践者之一。他喜欢通过不断向对方提问和质疑,使对方的观点表现出自相矛盾,因此不得不扬弃掉错误的观念,从而提升认知。

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是通过自我否定来构建一个更高的观点的思维模式,但是这种方法并不是严谨的逻辑方法。它只能让人认识到自己的局限,却不能用于精确论证,不能用于定义真理。朴素辩证法深受认识论相对主义的诡辩术的影响。相对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是一种否定绝对知识存在的认识论。在辩证法的运用中,人们经常是通过有意或无意的概念变换、以偏概全或以全概偏来达到辩倒对方的目的。

在古希腊时代,修辞和逻辑的界限是模糊的。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掌握规范的逻辑工具。此时运用辩证法对于提升人们的认知无疑是有一定的意义的。

后来,亚里士多德整理了人类思维方式的规则,去除了其中很多无效的思维方式,从而确立了逻辑思维的几个基本定律,如同一律、无矛盾律和排中律等,形式逻辑才开始形成体系。

形式逻辑的英文是Formal Logic。其实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规范化的逻辑”。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归纳等逻辑方法不断发展成为有效的科学推理的基础。可以说,整个科学大厦都是建立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之上的,而辩证法这一古老的思维方式是后来经过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改造和体系化,才开始抱得大名。

黑格尔称,辩证逻辑是思考一个概念与之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转化的逻辑,它对事物的运动变化具有广泛的解释性。然而,黑格尔对逻辑的定义是极为宽泛的,和古希腊时代对逻辑的定义类似。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而是一种先验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综合体。

黑格尔空想出质量互变、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这三大所谓的宇宙真理,把它们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共有的统一规律。黑格尔试图建立的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全哲学,可以说是一种整体主义的独断论。有点夸张地说,黑格尔的理论是德意志民族在崛起过程中,在文化上试图后来居上、垄断真理的一次尝试。他为后来德国的国家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提供了思想基础,但是他所谓的辩证逻辑一直没有得到现代逻辑学上的资格认定。

黑格尔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对其他意见一律打击。他甚至反对化学里的原子论,维护古希腊的次元素说,反对白光是由七色光合成的。后来,马克思主义出于批判哲学的需要,把辩证法的地位提高到荒谬的程度。他认定辩证逻辑是理性逻辑的最高级状态,然而事实却可能正相反,辩证逻辑其实只是理性逻辑的一种原始的低级形态。

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的区别

在当代的逻辑学导论性的课本中,极少会在里面看到辩证逻辑的影子。辩证逻辑不是真正的逻辑。它位于逻辑和哲学的学科交叉处,往往被放在广义逻辑的范畴之中。

逻辑是指思维的合理性,狭义的逻辑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科学,是区分正确论证和错误论证的科学,而所谓的辩证逻辑没有这个功能,辩证逻辑违反形式逻辑的基本定律。

作为世界观,辩证法具有一定的解释性。但是作为方法论,辩证法除去批判之外,几乎毫无用处。现代西方逻辑和哲学的大家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对于黑格尔的辩证法给予了极低的评价。可以说,德国人推崇黑格尔和中国人推崇老祖宗的《易经》是类似的心态。

很多人认为,形式逻辑研究的是事物的静止状态,而辩证逻辑研究的是事物运动变化的状态。形式逻辑是静态的,辩证逻辑是动态的,辩证逻辑由于增加了时间的维度,打破了形式逻辑的限制,所以能够更全面的还原客观世界。所以,辩证法是对形式逻辑的颠覆,是理性逻辑的最高级状态。而实际上,形式逻辑高于辩证逻辑的地方,正是由于形式逻辑对客观世界进行了更精确的抽象。科学也正是诞生于对于复杂事物的抽象,把运动的、流变的事物孤立起来,抽象成具体的、不变的事物进行考察,才可能获得一定的确定性。

辩证法认为,矛盾和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一先验的规律确实可以套用到很多现象上,可以用于解释很多现象,但是它未经证实,未必是普世真理。而且,作为工具,它对于实证的科学研究毫无价值。

形式逻辑所追求的是知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这和科学的追求是一致的。形式逻辑保证了人们在确定性中思考,把思维中的矛盾排除出去,这样的思考才是清晰的。思维的清晰确定是科学产生的前提。形式逻辑对事物进行了比较精确的抽象,所以可以用公式或者图形的形式准确简明的表达和推理。而辩证逻辑对于事物的二元抽象,既粗糙,又主观,难以用公式或图形的形式表达和推理。

辩证法无法通过推理形成确定的结论,不能够用来研究复杂的科学问题。爱因斯坦在读过自然辩证法后也认为,辩证法对于科学研究没有任何帮助。

那么为什么说辩证法是理性逻辑的低级形态呢?总结一下,具体有三点理由。

第一,辩证法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早使用、也是最广泛使用的一种粗浅的思想工具。它是古人通过有限的经验归纳加上大胆的主观臆测,创造出来的一个先验的理解世界的模式。从东方的周易、老子,到古希腊最早期的思想家,全都是辩证法家,比如说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芝诺、苏格拉底、柏拉图等等。直到古希腊后期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才明确指出,辩证法表达的思维混乱之处。

亚里士多德对于人类的思维方法进行了逻辑整理,才得出了形式逻辑的规范。从那以后,辩证法在追求确定性的科学研究中就基本被抛弃。而辩证法在日常思辨中被广泛使用。辩证法人人会用,正是由于它的低级简单。

其实辩证法这东西的应用说白了很简单,就是看问题要全面,既要看到看得见的东西,又要预防现在还看不到的东西,看不到的东西目前虽然不存在,但是它有随时冒出来的可能性。

第二,形式逻辑推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完全确定的,界限分明的。它用逻辑符号来指称对象,有一套严密的逻辑规则,能够进行精确的逻辑演算。

而在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都有矛盾性、两面性,外延可以随意的扩大、缩小,条件可以随时添加。所以,辩证法不能够从前提推出明确的结论,它天然具有不确定性,任何事情都没有准,怎么都行,怎么都不行,最后只能由权威人物来裁定。在这样或然性的背景下,是不会产生科学的,因为科学是有相对的确定性的。

此外,辩证法认为,对立统一以及正反合的辩证发展是所有事物发展的固有规律。这也是源于对于自然事物的不完全归纳或是一种神秘主义的先验判断,它本身就不可自证。在这一点上,辩证法更接近于一种唯心的宗教信仰,而非科学。它有很强的解释的作用,但是在预测推断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

信仰往往只在科学达不到的地方,有用。形式逻辑可以提供探求答案的严谨思路,而辩证法往往只能够提供自己始终正确的诡辩理由。

第三,辩证法自身缺乏进一步的创造性。

它的核心是否定,是为了解释和批判,而不是为了建设而存在的。在历史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以绝对正确的唯物辩证法自居的人,自己没有丝毫的成就,却能够振振有词的批判那些做出了巨大的科学贡献的人是形而上学、机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等。

辩证法往往要先找到一个敌人,在对敌人进行一分为二的打击中,才能够找到自己的存在感。辩证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寻求真理,而是以真理自居去批判别人。无知的人把辩证法这样一个普通的哲学概念,夸张地认为是绝对的终极真理,就俨然获得了对别人指手画脚的武器。他们可以依靠辩证法对原本清晰的问题表述进行各种的模糊和曲解,扰乱人们的思想,从而造成成功挫败敌人的错觉。

辩证法只能用于解释世界,不能够用于增进知识。从历史上看,辩证法在数学界、计算科学界、语义学界和自然科学界的实际应用和输出是少的可怜,而形式逻辑则早已是科学的基础。整个科学大厦都是建立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之上的。

中国式辩证法如何影响国人思维

中国人对辩证法特别偏好。因为辩证法和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完全契合,中国文化的开端,就是辩证思维,比如周易、古老的阴阳学说。

道的标志是由黑白两股漩涡状的力量形成的。黑色的漩涡中有一个白点,在白色的漩涡中有一个黑点,这表示了变化的概念。阴阳学说表达了存在于两股相互对立、又相互渗透的力量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辩证思维。

老子的著作中充满辩证思维,比如“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依。”孙子兵法中讲”虚实奇正之变”。吕氏春秋中讲”物极必反”,都是辩证思维。此外,孔子讲“中庸”其实质也是把对立的双方统一起来,也是一种辩证思维。

诸子百家之中,只有墨子的思想,蜻蜓点水般的触及了一些真正的理性逻辑。在那以后,中国理性逻辑的线索基本就此断裂。充满逻辑谬误的《塞翁失马》的故事,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能迷惑人的心灵鸡汤。阴阳二分、大道至简的辩论思维,也为很多主观臆测的中医方法提供了理论基础。

当西方的辩证法传入中国以后和中国的传统思维一拍即合,迅速在中国一统江湖。在辩证法横行的社会中,语言里的很多概念都是含糊不清的。辩证法虽然源于古希腊,但是古希腊和此后的欧洲文明没有被辩证法所祸害。这是因为古希腊人又发明了形式逻辑。形式逻辑保证了人们可以在确定性中思考,而中国人大多没有经过形式逻辑的训练。所以中国式辩证法迅速的被庸俗化,几乎完全沦为一种诡辩、和稀泥和抬杠的工具,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

中国式辩证法看不起形式逻辑所谓“孤立片面的看问题”,而事实上,对自然分门别类、一项一项孤立的深入钻研下去、隔绝各种变量,正是一种科学方法,是科学的发展上必不可缺的阶段。中国人正是因为没有这个“笨笨”的功夫,没有实现科学上系统的步步推进。

“辩证法”一词在中文圈的滥用,类似于“科学”一词在中文圈的滥用。任何迷信和谬论,如果披上科学的外衣,似乎就不容置疑。任何诡辩,如果披上辩证法的外衣,似乎就成了绝对真理。

在中国式辩证法的信徒看来,辩证法是思考问题的万能公式,它天然地让人显得全面、客观、公正。辩证法是颠扑不灭的真理,凡事都要一分为二的。只要一分为二,就能够让你在任何抬杠中立于不败之地。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又有坏的一面。好的可以变坏,坏的也可以变好。在中国式辩证法中,评判标准往往会被相对化,也不需要细节分析。这一方面满足了思维惰性,另一方面弹性作足,可以满足没有是非观念者的投机需求。

物极必反的道理,大多数时候是没错的,它有很强的解释作用。但是这种辩证思维在预测推断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光靠这一信仰,你永远也无法准确的知道怎样才叫“物极”,什么时候会“反”,怎样才叫做“反”,这些都是可以随时变通的。可以通过变通,使这个道理颠扑不破,只能说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只要辩证法在手,我虽然自己没有建树,也可以和一切伟大的创造者并驾齐驱,或是把他们噎得说不出话来。

在辩论时,中国式辩证法的信徒常常会拿出一些西方哲学家的光鲜的牌子,为他们的诡辩套路寻求合理性的依据。在他们眼里,辩证法是西方哲学最伟大的遗产,有苏格拉底、黑格尔、马克思等名人的加持,他们的辩证法就是先进的、高级的。

除了用于诡辩抬杠之外,中国式辩证法更糟糕的地方在于,它还成为思想专制者愚民的工具。专制集权与理性逻辑是不相容的,但他们却格外偏好辩证法,因为他们可以通过辩证法把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相对化。任何事情都可以反着说,也可以正着说。那么究竟应该怎么说?没有了客观的标准,就只能看领导的需要了。

苏联当初为了革命的需要,曾经把形式逻辑批判为形而上学,学校里普遍取消了形式逻辑的课程,反而把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拔高到不正常的地位,中国也是一样。

学校里不教逻辑也就罢了,还专门教辩证法用于诡辩和愚民。为什么说辩证法是愚民的武器呢?因为辩证法让人认识不到自己的无知,愚民们用辩证法就自以为掌握了宇宙真理,可以挫败一切探求真理的思想,带来虚假的快感,这样权力才可以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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