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下文根据Youtube曹操说转录,略有字词修改。
在一个大院里,民兵们把一个地主的小老婆轮奸之后,用一个铁杆从她下身穿进去,把她的子宫戳破。这个可怜的女人最后流血而死。这不是一起官方认定的刑事案件,民兵反而是在执行政府的命令:土地改革。他们将不会得到任何惩处,反而会得到政府的表彰。
2003年,原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谭松在对早年的土改进行调查时,听到了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往事。愤怒之下,谭松花了14年的时间采访了大量的土改亲历者,最终写下了几十万字的口述史书《雪红的土地》,记录了川东土改时发生的历史。这本书最终因为官方的干涉没有出版,但谭松在调查中确认了一件事:类似他最初听到的那个血腥故事,在中国大陆进行土地改革的每一块土地上都在发生。

中共在建国以后以土地改革为名,发动了一场针对乡村乡绅阶级、充斥着屠杀、抢劫、奸淫等行为的大规模暴力行动,也可以说是一场大屠杀。死亡人数目前估计是在450万人左右。
1949年中共建政以后,在全国发动的第一场运动就是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准备进行土地改革。1950年6月30日,中国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表面上看,这场土改似乎就是要把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少数人(也就是地主)手中转移到多数农民(也就是贫下中农)手中,这是一场“耕者有其田”的均贫富的运动。事实上,在中共已经控制了政权的1950年,通过国家立法和执法完全可以达到上述均贫富的目的。
在1950年中国政协第一届大会上,与会代表讨论了土地改革法,许多民主人士主张只要政府颁布法令分配土地,不要发动群众斗争。然而,毛泽东坚决反对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张组织农民通过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夺回土地。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一书的序言中说:“党反对不发动群众、用行政命令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
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解释说:
“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我们花了这样多的时间是否需要呢?我们认为这是完全需要的。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
可以看到,在刘少奇这段话里,土改的真正成就并不是分田地和均贫富,而是农民跟党走和打击地主和富农。正如一位当年在四川参加过土改运动的土改队员引述当年上级官员的话说:土改就是一场阶级斗争。于是,一场本可以和平进行的土改成了一场流血的土改。
中国共产党先为农民设定了阶级敌人的数量。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指示:“将土改中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8%,总人口10%之内”。按照这个比例算,土改中就要打出3000多万个阶级敌人。后来中共觉得可能执行起来有点困难,确定将打击面缩小到3%。以当年3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斗争出900万个阶级敌人。
中共所有的阶级斗争中都充满了血腥。在广东省,省委书记处书记古大存在东江地区调查以后报告说,乱打乱吊发展得很普遍,自杀现象很严重,追挖底财显得混乱。干部有宁左勿右思想:“打死地主100、死不了一个雇贫农,就不要紧。”

当时的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和副书记方方在领导土改的运动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政策和做法。结果,广东土改就受到毛泽东的批评。1951年10月,毛泽东批评广东土改进展太慢,像“乌龟”。毛泽东将陶铸和赵紫阳调到广东,主管土改工作,并且调集大批干部南下广东参加土改工作。
1952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当面批评方方犯了“土改右倾”的错误。他说,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陶铸则提出广东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广东土改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滥杀情况严重,每个乡要定出杀地主的指标计划。
中共有着两个致命的素质:一是不尊重私人财产,二是不遵守法律。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践踏自己制定的人间法律,可以不通过法律审判,肆无忌惮地剥夺其他人的财产、生命和尊严。
土改时时常召开斗争会,把地主富农押上台,扣上莫须有的罪名,然后问台下怎么办。台下则安排好了中共党员或者积极分子,领头的高喊该杀,于是地主富农就被就地枪杀。其实,土改在中共建国之前,在所谓解放区就这么干了。中共得到了天下后,就顺势把土改的红色恐怖扩展到了全国。

1947年,一辈子造福乡里、毁家纾难、支援八路军抗日、并在延安受到毛泽东接见的红色士绅牛友兰老人,在晋绥边区的土改中成为斗争的对象,被儿子用铁丝穿过鼻子游街示众,最后被逼绝食而死。
津冀鲁豫边区的阳谷县李庄的李姓人士,家有40亩地,但他是自己种、自己吃,依然被定为地主。受刑之时,两只手被绳子勒得骨头外露,之后伤处溃烂,蛆虫乱爬,饱受痛苦而死。
在堤口、皋上等村,在斗争现场地主被折磨得还一息尚存之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土改积极分子手持利刃挖出地主的心肝,拿回家下酒。而据目击者说,这位地主其实是一个大好人,经常救济有困难的穷人。
在河南杞起县丁庄乡的斗争中,他们发明了“坐飞机”的刑法,把地主捆起来之后,用绳子系在牛身上,然后再在牛的屁股上栓上火烛,火烧牛身体,就就牛拼命狂奔,不到几分钟人就血肉模糊。
在山东东阿县,有一位土改中的幸存者回忆表姐一家的遭遇。凶手把表姐的婆婆和丈夫、母子俩活埋在一个坑里,表姐带着孩子被扫地出门,算是相对较好的待遇。而在旁边的一个村子里,为了斩草除根,连小孩子也不放过,有的全家两代三代埋在一个坑里。还不懂事的小孩子求生心切,填土时扒在坑边想往上爬,守在旁边的土改积极分子当头就是一铁锹,惨状可想而知。
到了解放后的土改,这种变态的集体暴力行为就进一步升级了。谭松在2002年开始调查川东土改历史,走访了12个县市,访问了400多个土改亲历者,最终完成了一部36万字的土改专访录,却没能得到出版。他披露解放后的土改积极分子、民兵多数都是当地的地痞流氓,他们的暴力被合法化。为了向地主逼财,他们使出种种残暴下流的手段,包括动用酷刑。例如,背火背兜就是在铁皮筒里装满烧红的火炭,强迫背在背上;还有抱火柱,把钢管烧红强迫人手去抱;还有吊木脑壳,把头部用绳子捆起来上吊;还有烧“飞机洞”,脱光女子的裤子用火烧下身;以及点天灯,就是在头上用粘土做一个圈,里面注入桐油,然后点灯等等。
一名地主媳妇交不出金银,被脱光遭受炭烤酷刑,烧得乳房和肚皮往下滴油。一位地主的未婚女儿被迫脱裤,分开两腿,被人摸下身,用木块、铁条和脱粒后的玉米棒插进下体反复朝里捅。
一位叫黎明书的男子回忆说,他的姐姐黎琼瑶,当年是二十出头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钱。交不出后,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后被扒光衣服,用猪毛去扎乳头。无法忍受这种屈辱,她当天就跳堰塘自杀。
一位土改民兵连长的李朝庚接受谭松采访时说,忠县有个未婚女子梁文华,本身并不是地主,但因为是全县著名的美女,就被十多个土改民兵抓去轮奸致死。
这种变态的惨案不胜枚举。回想那段历史,真是让人头皮发麻,如果要细数,真的一天一夜里都数不胜数,太变态了!

这些被屠杀的地主是坏人吗?谭松在调查中发现,其实许多被打成地主的,就是自耕农,或者是相对比较富裕的农民,他们根本就不是地主,自己的土地自己耕种。而中共对地主的划分非常随意,甚至有的人是当老师,因为不需要下田劳动,也被打成地主。在川东最穷的巫溪县,一家有两个煮饭的罐子就被评为地主。更可怕的是,在土改中,杀地主几乎是按比例、按名额来完成任务,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与道德的标准。
1947年9月24日,刘少奇主持的全国土地会议刚刚结束,晋绥边区农会临时委员会就发表告农民书,其中写道:“雇农、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的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傻瓜、懒汉帽子。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论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这句话的意思是,发动来打倒地主的人,本身就是平时在农村里的流氓地痞和懒汉。这些人在斗地主的过程中间,是最积极踊跃的。
后来,在土改中,广东省长杨立在《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一书中透露,1953年春季广东省西部地区的土改中,至少有1156人自杀。当时广东省流行的口号是“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所以杀死的人数要远远高于自杀的数量。根据保守的统计,当年杀人达到几十万,而这些被杀的人没有一个是属于最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愤的那种人。
土改中到底死了多少人?中国大陆的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杀死了至少200万地主分子。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但这些数据其实都太保守了。可以看看中国国家统计局《建国30年全国农业统计资料》1949到1979年的记录。这场土地运动中,共分掉了七亿亩土地,土改前共有400万户地主,土改后只剩下254万户。这254万户不再是地主,因为他们的土地已经被剥夺,随后有146万户地主被肉体消灭了。那时候都是大家庭,平均一户至少有好几人,甚至十多人。所以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据。
为什么土改如此血腥?这跟毛泽东有关。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毛泽东就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他认为通过暴力的群众运动是中共起家的一个好办法。后来,毛泽东在中共居于主导地位之后,就积极推广这种在湖南农村掀起的暴力农民运动。
他对这种流血的农民运动非常欣赏。这种分土地的方式让农民最初有一种感恩戴德的感觉,认为共产党是在打土豪、分田地,为穷人说话,为农民办事。但其实,分土地只是最初级的目的。
毛泽东说,“每到一处,先必制造恐惧,以巩固基层政权”。所以,他制造恐惧是有目的的,是为了巩固基层政权,让基层老百姓在恐惧和紧张之中,不得不跟共产党站在一起。任何人站在对立面,他就可能成为镇压和专政的对象。
因此,毛泽东通过杀地主、杀无辜的老百姓等方式来制造血腥和高压,以巩固和建立自己的基层组织。同时,这也是为下一步把土地从农民手上全部收回来做准备。因为不通过流血,而是用和平的方式给予农民土地,等到你想要从他们手上收回土地时,这些农民将会站在中共的对立面。但是通过土改中的暴力和阶级的划分,哪怕最后收回土地也将变得非常丝滑。
土改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农村中划分阶级成分,将农村人口化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贫雇农是中共依靠的对象,中农是团结的对象,而地主和富农则被定为剥削阶级,是打击的对象。因此,从此中国农村的阶级阵线分明,永远形成了下等阶级,永远的贱民,他们就是地主和富农。
通过把原有的上层阶级打倒,扶持另外一个阶级,哪怕最后还是剥夺了土地,他们变得比之前更穷了,但因为原有的雇农和贫农还是可以骑在原有的地主和富农头上作威作福,因而他们依然欢天喜地地拥护中共的统治。因此,土改的头等大事不是分土地,因为分下的土地每两年就被合作化又被收回来了,土改真正的大事在于划阶级成分,从而利用一个阶级对付另一个阶级,以实现政权的稳定。
这种划定的阶级成分不仅改变了许多人的下半辈子,甚至影响了几代人的命运。政府最初的时候说的是地主和富农三年后就会改变成分,农村三年后只会剩下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然而,这些人的地主和富农帽子一戴就是30年,家属和子女被压迫、迫害了30年。尽管土改中至少有几百万地主被杀,30年中也一定有一些地主被迫害致死或病故,但当年中共给所有地主分子摘帽时,竟然还有四百万,再加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受迫害者的数量相当可观。
不仅如此,地主和富农当年被没收的财产和土地至今没有得到偿还或者补偿,也从来没有为地主和富农平反,似乎当年对他们的压迫仍然是合理的。
其实土地改革原本是可以和平进行的。在东亚的日本、韩国和台湾都推行过土地改革。比如中华民国政府推到台湾后,政府就给地主一定的补偿金与企业股票,然后采取低廉且分期付款的方式把土地卖给农民,最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这种和平赎买的土改,地主和农民皆大欢喜,既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又成功地将地主的农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为台湾的经济起飞、跨入亚洲四小龙行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时候中华民国还是蒋介石统治下的专制政权,但是专制政权之间也是有高下之分的。实在是中共的做法太血腥、太变态了。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从1950年冬季土改运动开始到1953年结束,将近3亿无地农民获得了7亿亩土地、近300万头牲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百万件房屋和105五亿斤粮食。看上去农民的暴力抢劫行为中得到了好处,这是真的吗?
不,这只是一个赤裸裸的谎言,假的不能再假的。因为农民欢天喜地的在土改期间瓜分的地主和富农的土地随后又被中共给收走了。在土改运动尚未结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让农民把土地通过互助组、合作社交给集体。中国贫穷的农民的土地梦做得还不到两年,就被收走了。
如果不想交上去,你就得死。哪怕后来文革结束,开始改革开放了,政府的说法还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农民向集体,也就是政府承包土地。这就耍了一个大流氓。当年土改的时候,明明说的是把土地分给农民,而互助组、合作社是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从逻辑上来说,土地还是农民的,怎么到现在又变成农民从国家租赁土地了,似乎土地全变成国家的了。
总之,这就是命运的回旋标,农民获得土地的途径是不正当的,他们依靠的是暴力和抢劫,而在被更强有力的暴力夺走的时候,他们也是毫无办法的。
一直到今天,政府的各级官员对土地都有极大的支配权。因此,他们可以随意征地拆迁,随便制定土地的价格和补偿标准,继续让农民或土地使用者蒙受损失。农民和所有中国人也就形成了一个观念:土地是国家的。以至于出国后,发现其他国家的土地都是私有的,总是惊呼连连。其实没什么好惊呼的,在中共掌握政权之前,土地都是私有的。
总之,一场土改,农民做了一场短暂的黄粱梦,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而且,因为是合作社,变成了集体劳动,对于粮食的支配权也不在自己手上了,比过去依靠租赁土地耕种、只用交地租的雇农还不如。到了人民公社时期,可悲到是否能吃饭都由别人决定。
农民甚至还被剥夺了迁徙自由。1953年,中共发布《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盲流”一词开始出现。这意味着农民被剥夺了土地、农作物的支配权和迁徙自由,国家控制了一批被牢牢绑在土地上的奴隶,中国变成了可悲的农奴制国家。
这不是我在乱说,这在中共内部也是认同的。被认为最熟悉农村工作、在中共党内有句俗话说“要吃米,找万里”的中共早期领导人万里曾经说,在人民公社时,农民就是国家的农奴。
其实这已经算是矜持了。在我看来,从土改之后一直到推行“包产到户”之前,中国的农民一直都是农奴。这也是三年大饥荒发生的最终原因,因为中共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农奴制国家,而农奴制的效率是极其低下的。
土地改革还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道德层次。过去很多人把中国道德败坏的原因只放到城市里去找,实际上,农村地主和富农被铲除,对中国社会风气的败坏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在中共统治前的农村,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多受过严格的教育,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无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

地主这一称呼其实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乡绅”。在中国古代国家体制中,县官往往不下村,主要是由乡绅牵头对乡村进行自治。的确,有些乡绅为富不仁,但那只能作为个案,其实更多乡绅承担着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和倡导文化活动,比如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等的责任。但凡是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乡绅带头发起,并且充当捐资捐物出力的主角。地主本质是一种污蔑的称呼,乡绅才更准确。他们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是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石。
而土改则利用流氓无产者,包括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游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也就是乡绅后,这批所谓苦大仇深的土改积极分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和村长,这使得农村的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彻底改变了中国两千年的土地制度,不但摧毁了传统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文化,还消灭了农村精英阶层,使中国农民沦落为无法自由迁徙的农奴,为中国带来长远的恶劣后果。
这种恶果还一直延续到今天。但凡从中国大陆农村出来的朋友应该都清楚,到今天为止,农村地区的村长、村主任基本上都是掌握在“村霸”手里面。什么叫“村霸”?就是村中一霸,通常是当地的地痞流氓,或者说是勾结当地官员,在当地有权有势的人。他们不学无术,欺压乡里乡亲,把乡村社会搞得乌七八糟,农村早就变得不再淳朴了。
启蒙时代英国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约翰·洛克有一句名言:“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必将进入灾难之门。”这句话应该是对中共土改最好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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